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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男绑架相逼女友 终难逃法律公正制裁
作者:闫俊怡  发布时间:2014-07-01 09:35:51 打印 字号: | |
  为了挽回和女友的感情,被告人林某不仅自残、自杀相威逼,甚至上演了一场绑架逼婚的闹剧。近日,平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某涉嫌犯绑架罪一案。

  根据被告人林某当庭供述,其是经别人介绍认识了同样是离异单身的女子陈某。二人相识后联系逐渐增多,后逐渐发展到谈婚论嫁的程度。在此期间,林某曾多次应陈某要求汇钱给她。一段时间后,陈某提出结婚要求。但是当陈某得知林某经济条件一般,甚至还欠有外债时,悔意顿生,并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再与林某见面。为此林某倍感伤心。

  几天后,林某准备继续外出打工,途经福州时,越发地想不开,觉得自己人财两失不由心生怨意,因此又再次折返平潭。

  回到平潭后,林某买了一把水果刀,又喝了一瓶酒,然后到陈某的出租屋门口割腕自杀,希望以此博取陈某的同情。但是此举非但没有挽回陈某的心,林某还因此晕倒,被路人送到医院抢救。从医院清醒后,林某再次来到陈某的出租屋。这一次他秘密潜入了陈某房间内,在床铺下躲着等待陈某回来。在等待的过程中,林某又用水果刀割伤自己。

  两天后,陈某的妹妹来到出租屋找陈某,被躲藏在屋内的林某用刀挟持。林某要求陈某的妹妹给陈某打电话,让陈某到出租屋来见他并把话当面说清楚。在威胁的过程中,林某将陈某妹妹的手背等多处划伤。最后林某被及时赶到的公安民警制服,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林某情绪显得很激动,辩称自己为了讨回钱财,并不是绑架。而自己所实施的自残、自杀行为都是为了逼迫对方把分手的原因说清楚,并退回钱款,对于自己行为所触犯的法律和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却一无所知。

  主审法官当庭对林某进行了法律教育,并结合其家庭情况,告诫其做人应当有责任感、有担当,在考虑自己感受的同时也应当为亲人着想。轻易伤害自己或他人的生命,都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冲动行为。林某方才知道自己的错误,并当庭对被害人表示了歉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林某的,必定是法律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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