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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以评查促规范 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卓维佳  发布时间:2014-11-07 11:14: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严格按照中院《关于开展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根据本年度评查重点和目标,对2011年至2013年发回重审、指令(指定)再审的48个案件进行抽查,共评查25件(2011年度7件;2012年度11件;2013年度7件),其中刑事案件15件,民商事案件10件。评查以“交叉评查”、“原主审人回避”为原则,通过审阅案卷、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分组讨论等方式,从实体、程序两方面,逐项进行认真检查、评比。此次评查基准分100 分,采取扣分制的形式进行。

  从评查情况看,涉及的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校对不严、不符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要求、举证质证认证论证过程反映不充分,说理不透彻、适用法律错误、程序瑕疵、卷宗装订归档不规范等问题。在发现问题基础上,评查组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切实整改意见与工作汇报。通过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健全审判工作流程,有效提高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审判公正、廉洁、高效开展起到良好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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