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莅平潭综合实验区视察。他指出,平潭综合实验区是闽台合作的窗口,也是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一定要创新体制,保护好生态,深化两岸经济和产业合作,真正建成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我院组织干警收看收听11月2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并就总书记讲话精神展开学习讨论。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内涵
将讲话精神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公报及《决定》相结合。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认真研读《决定》中的“新提法”和“新目标”,努力在审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将讲话精神与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积极研究探索适合基层法庭工作特点的审判方式,抓好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在审判工作中彰显法治精神,在普法中传播法治精神,在与群众沟通交流中释明法治精神,维护法律公正权威地位。
将讲话精神与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召开党组中心组“司法为民”主题学习会,“四风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结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在哪里?如何更好的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有效减轻群众诉累?”的主题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加以贯彻实施;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提升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二、立足审判工作,构建法治平潭
推进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念,主动融入实验区大局建设,不断优化法治环境。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着力处理民商事纠纷,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努力破解执行难题等手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促进保障、规范引导、制裁打击、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营造社会公平正义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促进法治建设,构筑法治平潭。
服务实验区建设。密切关注各片区管理局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对审判中涉及的案件,主动交流沟通、走访,听取意见,针对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着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服务大局;并主动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意见、司法建议,全力积极配合重点项目建设,为实验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化解涉诉信访。完成网络申诉信访视频系统建设,制定信访流程图及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预案,坚持院领导开门接访,通过承办法官、庭长、分管院长三级释明途径,向当事人进行判前、判后释法明理,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的预测、防范、跟踪、应对“四重”疏访机制,加大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三、提升涉台司法,建设共同家园
妥善审理涉台案件。立足对台独特优势,通过同乡之情、同业之谊,以及两岸“五缘”优势,在涉台司法工作上继续先行先试。对涉台案件实行归口办理,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快回访、快反馈”,进一步畅通“台胞司法绿色通道”,增加诉讼便民举措,依法有效保护在岚台胞的合法权益,让台胞真正感受到大陆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开展两岸司法互助。进一步加大送达力度,通过内部查询,公安协助查询,人民陪审员、村干部协助送达等手段,提高准确率和成功率。规范两岸司法法律文书格式,及时将送达情况录入审判管理系统,以便省法院了解掌握我院工作动态,提高审判工作信息化。充分发挥两岸司法互助工作这一全省法院司法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