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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林贻华副院长到平潭调研生态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07 11:41:48 打印 字号: | |
  11月4日,省法院林贻华副院长带领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祝昌霖庭长、行装处郭金焰副处长一行莅临我院调研生态环境审判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林贻华副院长听取我院关于林业审判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后,对我院信息化建设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并对我院今后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重视生态环境审判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岚调研关于“重视保护好生态”讲话精神,妥善审理涉生态环境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二要加快组织架构建设。将原有的林业庭编制尽快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以适应实验区发展需要。三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省法院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下,加大高清科技法庭、诉讼服务窗口和信访接待窗口视频系统等配套工程的资金投入和管理,更好地发挥信息化对审判工作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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