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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 审 公 告(7月27日-31日)
  发布时间:2015-07-27 16:26:53 打印 字号: | |
  庭 审 公 告

(7月27日-31日)

7月27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俞玲与被告李振美离婚纠纷,主审人为王瑜敏。

7月27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林茂瑜与被告林霞离婚纠纷,主审人为王瑜敏。

7月27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林从文与被告陈斌、陈伟瑞、王瑞珠民间借贷纠纷,主审人为王瑜敏。

7月27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魏小梅与被告念勇、丁瑞钦民间借贷纠纷,主审人为王瑜敏。

7月27日 8时30分在第六审判庭审理原告高震平、林青与被告陈晓鋆、王姜娟民间借贷纠纷,主审人为张宗发。

7月27日 8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审理林桂英与陈友强民间借贷纠纷,主审人为杨航光。

7月27日 15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丁爱娇与被告林斯金离婚纠纷,主审人为刘东海。

7月27日 15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审理福建省远大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主审人为吴旭新。

7月28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刘孟斌与被告蔡云生、黄炎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主审人为吴岚芳。

7月28日 8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审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潭支公司与林康梅追偿权纠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潭支公司与周莲文追偿权纠纷,主审人为吴旭新。

7月28日 09时15分在第一审判庭审理(2015)岚刑初字第170号刘远波过失致人死亡,主审人为林敏。

7月28日 15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审理林孙龙、翁训玉、郑永成、陈时宏、丁昌顺、庄志贵、吴自其、陈传义、吴仕堂、蔡友茂、高仁忠、陈世和、翁绳华、王永坤、林吓玲、林吓贵、陈云彪、吴翊泉、郑泉弟与平潭县中楼乡人民政府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主审人为陈爱心。

7月28日 16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陈云玉与被告林勇峰民间借贷纠纷,主审人为吴岚芳。

7月29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陈彩洪与被告周锋民间借贷纠纷,主审人为王瑜敏。

7月29日 8时30分在第六审判庭审理原告俞云英与被告李振斌、林云芳民间借贷纠纷,主审人为王瑜敏。

7月29日 8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审理陈志贵与陈书康、陈书灿、陈述义、陈书云合伙协议纠纷,主审人为陈爱心。

7月29日 09时15分在第一审判庭审理(2015)岚刑初字第161号高仁德、高扬和重大责任事故,主审人为林敏。

7月30日 8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审理陈增寿与许仲建、许丽华、平潭县城东中学民间借贷纠纷、陈河与许仲建、平潭县城东中学、许丽华民间借贷纠纷、王永团与平潭县城东中学民间借贷纠纷,主审人为杨航光。

7月30日09时15分在第一审判庭审理(2015)岚刑初字第169号林奇盗窃,主审人为李维。

7月30日 15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审理周雪琴与丁香菊、黄增平民间借贷纠纷,主审人为吴旭新。

7月30日 15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王志华与被告平潭西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主审人为林霞。

7月31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高玉玲与被告福州东兴龙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主审人为林霞。

7月31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林群与被告福州东兴龙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主审人为林霞。

7月31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潘莲香、陈闽与被告福州东兴龙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主审人为林霞。

7月31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冯朱雪与被告福州东兴龙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主审人为林霞。

7月31日 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杨光财与被告福州东兴龙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主审人为林霞。

7月31日 8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审理王良财与念斌追偿权纠纷,主审人为杨航光。

7月31日 09时15分在第一审判庭审理(2015)岚民初字第997号原告陈云娇、林同兴、林我伟、林同云诉被告平潭县敖东镇政府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主审人为林卫国。

7月31日 17时在第三审判庭审理原告郭淋、高小玲与被告福州东兴龙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主审人为王瑜敏。

7月31日 17时30分在第六审判庭审理原告陈桂标与被告福州东兴龙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主审人为王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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