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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涉台事务服务热线受台胞点赞
  发布时间:2016-03-23 11:19:58 打印 字号: | |
  平潭法院涉台事务服务热线受台胞点赞

    “嘀铃嘀铃…”一阵急促的来电铃声打乱了涉台审判庭紧张有序的工作节奏。

    “您好,请问是平潭法院涉台审判庭的郭法官吗?”来电咨询的是台商李女士,前不久其在平潭注册的公司与一闽籍商人程老板发生经济纠纷,后前往程老板所在地法院寻求司法救助,被当地法院告知该类经济纠纷属于商事集中管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不予以立案。

    在了解李女士的情况后,郭淋法官随即与兄弟法院进行沟通,得知未予立案是因为最高院关于“明确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范围”的最新文件规定未下发至基层法院。随后,郭淋法官电话回复李女士,解释其当初不予立案的缘由,并将当地法院的相关联系方式及立案所需材料告诉李女士,建议她再次前往当地法院立案。

    “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服务热线,没想到这条服务热线真的是‘热’,不但热心,更是热情、热忱,并没有因为案件不属于平潭法院的管辖范围而推脱,涉台庭可真算得上是我们台商的‘法律顾问’啊”。事后李女士欣喜的说。

    自2011年5月18日我院经平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独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审判庭以来,已为在平潭辖区的台胞、台资企业开通全方位的涉台事务服务热线,建立以台胞服务热线为中心,创新多元化涉台工作模式的司法服务“三项制度”。

    一是优化台胞服务热线,建立企业专门联系人制度。将辖区内台资企业制作成企业名录,按行业特点、资金特点分类,确定企业专门联系人,定期走访、交流,加强与台胞、台资企业和对台办等部门沟通与联系,实时掌握台胞、台资企业发展的法律难题新动向。

    二是弥合两岸法律差异,开设多渠道司法服务方式。针对两岸法律差异,法院加强对涉台案件的诉讼指导、风险提示、释明说理答疑以及案后回访等工作,设立涉台事务司法服务联系点,开设涉台司法服务电话专线和司法服务信箱,方便台商和涉台企业咨询与诉讼。

    三是巧用台胞人缘优势,畅通涉台诉讼渠道。针对涉台诉讼,我院聘任了4名熟悉两岸政策法律、了解风俗民情的两岸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选任台商协会会长等3名台胞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推动与区台湾工作部、台联、台商协会等的衔接互动,通过同乡之情、同业之谊消除涉台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顾虑,帮助弥合两岸的法律差异,促进涉台纠纷的和谐解决。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了巩固深化的新阶段。我院将积极适应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台形势发展要求,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旨在能够更好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等司法延伸服务,改善实验区发展的法制软环境,助航两岸共同家园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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