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强化小额采购决策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17-12-19 1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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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院出台《采购咨询管理办法》,明确小额工程、服务和货物采购流程,规范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非政府采购,弥补未进入集中采购目录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空白,防范采购廉政风险。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成立采购咨询小组,由小组成员评定小额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价格合理性,实行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商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二是规范采购流程,明确采购流程包括提出需求、询问报价、评价、采购审批、通知成交、签订合同和验收等七项程序,每项流程均有干警代表参与,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采购。三是强化民主决策,采购咨询小组成员由各部门民主推荐产生,并定期轮换,由干警直接参与采购流程,提升院务公开水平,增强干警主人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