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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创新成果被国务院点赞
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在全国推广
  发布时间:2018-05-28 17:08:43 打印 字号: | |
  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的通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建立的“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作为27项改革事项之一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这是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首次被国务院列入集中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国务院在通知中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将复制推广工作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确保复制推广工作顺利推进,改革试点经验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据介绍,“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主要工作模式为:法院接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分析系统,按照系统记载的联系信息送达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在7个工作日内将送达记录移送给市场监管局,由其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诉讼中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或重新取得联系的,市场监管局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同时告知企业及时与法院联系,否则承担缺席判决等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机制的建立,对探索审判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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