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平潭法院健全完善司法人员绩效考核机制
  发布时间:2018-06-13 16:40:58 打印 字号: | |
  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针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别制定出台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对司法人员的精准考核、科学评价。

  一是精准测算办案任务,运用案件权重系数模型,对全院三年来30000余件案件进行全量权重计算,确定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权重系数,明确每个法官的办案任务数及辅助人员辅助工作量,并经法官大会表决通过,以此作为绩效考核基数,打牢绩效考核基础。

  二是考评体系科学合理,在明确不同类别人员职责基础上,针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的不同特点,围绕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司法作风和综合评价四大项目,合理设置权重比例,突出工作实绩,法官考评侧重办案绩效,法官助理考评侧重辅助工作,书记员考评侧重工作技能,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使考核全员覆盖,更具可操作性。

  三是考核方式民主公开,确立了两级考核方式,重要指标由院里统一确定,部分个性化指标可结合团队具体情况自行细化,赋予团队长及合作法官对辅助人员的考评建议权,增强了考核的灵活性和认同度。注重吸纳一线干警作为考评委员会成员,确保了考核结果的代表性和公信力。

  四是结果运用公平公正,注重发挥绩效考核结果“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奖励、评先评优、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以业绩考核为抓手的员额退出机制,让绩效考核发挥实效。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