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难”是长期制约审判效率的“顽疾”。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综合施策、多点发力,组建集中送达队伍,创造性开展了微信送达、“智慧房屋”助力送达等新型送达方式,形成了以电子送达为主、邮寄、上门送达为辅、公告送达托底,全程留痕、集成一体、便捷高效的送达新机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提升送达效率。送达机制改革以来,民商事案件送达周期同比缩短20至30天,公告送达案件同比减少51.57%。
一、整合资源力量,推行集约送达模式
优化送达资源要素配置,推行集约送达模式,着力解决业务部门各自为政、重复劳动、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送达集约化。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构建审前辅助事务“一站式”处理平台,将审前送达等辅助性事务从审判业务部门剥离,提高送达效率,使法官有更多时间、更多精力专注于案件审理,从而提高审判质量。同时,运用集中送达打时间差,根据法官申请实行产休假期间提前分案,假期结束集中开庭、结案,有力拓展了法官工作时间的维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人力资源的效用。
二是队伍专业化。整合送达力量,抽调未入额法官1名、法警1名,职工1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组建送达组,专司各类民商事案件审前文书的送达,加强送达人员培训,提高首次送达成功率,使送达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分工精细化。送达组内部分为内勤小组、电子送达小组、现场送达小组三个管理单元,内勤小组负责案件登记、开具诉讼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小组负责确认当事人手机、微信等联系方式,并开展电子送达。现场送达小组负责规划送达路线和案件的送达等,同时加强节点管理,规范流转程序。
二、探索电子送达,打造智能送达体系
大力推行和完善电子送达体系,构建起微信、短信等智能送达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法官少跑腿。
一是积极引导。案件移送至送达组后,送达人员第一时间采用电话、短信等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领取诉讼材料,对确实无法到院领取诉讼材料的当事人,积极引导当事人添加送达专属微信号,选择适用短信、微信等电子送达方式。
二是规范流程。研究出台《电子送达操作规程》,明确送达信息采集、适用范围、送达流程、约束机制等内容。送达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录音、确认等程序,采用微信方式向受送达人发送传票等诉讼文书,受送达人确认收到后即视为送达,送达情况截图记录,并刻盘附卷保存。2017年10月以来,共通过微信送达案件1271件,电子送达率达56.2%。
三是综合施策。对于经电话联系能够确认身份,但刻意逃避、不配合送达的,同时采取邮寄、上门方式送达。邮件送达被退回且上门送达不成的,通过短信方式进行送达,短信内容包含受送达人应领取的诉讼文书、领取时间、主要事由、开庭时间地点等内容,并写明“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成功”,最大限度压缩规避送达空间,降低公告案件适用率。今年以来,公告送达案件仅占总收案数8.7%。
三、善借外力资源,实现高效精准送达
对确需上门直接送达的案件,巧用居住证明函、“智慧房屋”平台、“时间相机”APP等,提高直接送达的精准度。
一是创设居住证明函。针对部分受送达对象拒不接听送达人员电话,无法确认电子送达方式,且多次上门送达无果的案件,创设“居住证明函”。由送达人员向受送达对象居住小区物业公司核实受送达对象的居住情况,对确实居住在房屋内的,由物业公司开具“居住证明函”,送达人员直接在房屋大门张贴应诉材料并拍照取证,送达成功率达100%。
二是借力“智慧房屋”。依托公安机关开发的“智慧房屋”平台开展直接送达,立案时,运用平台查核当事人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经当事人确认后导出房屋二维码,并粘贴在立案审批表中随案流转。送达时,只需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便可轻松获取房屋图像并精确导航,实现精准送达。
三是巧用“时间相机”。上门送达时,送达人员使用“时间相机”APP,对送达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同时利用软件将精确到年月日时分秒的送达时间,细致到经纬度、位置地图等的送达信息进行图片合成,有效避免当事人对送达照片的异议,促进送达工作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