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平潭法院多举措督促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职
  发布时间:2018-08-16 16:58:16 打印 字号: | |
  2017年以来,平潭法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改革,从选、管、用三个层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组织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参审实效。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制定《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协调、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档案,对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数量、质量、遵守审判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登记备案。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辖区范围及法庭分布,将人民陪审员划分为法庭组和院本部组,法庭可联系所在辖区的人民陪审员就近参审。纳入院本部管理的陪审员,由诉讼服务中心排期送达组集中负责管理,各审判团队法官审理案件需要由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通知诉讼服务中心排期送达组以随机方式确定陪审员,避免各审判团队自行联系人民陪审员的混乱局面。三是实行随机摇号。购置摇号机实行随机抽取,对属于院本部管理的全部人民陪审员进行逐一编号,根据摇号机抽取出的序号小球指定相对应的人民陪审员参审,一轮抽取完毕后再投入全部小球进行新一轮的随机抽取,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广泛性和均衡性,杜绝产生陪审员职业化现象。四是严格退出机制。对长期不履职、无故缺席庭审的人民陪审员保持零容忍态度,一年内无故缺席庭审、培训等超过5次以上,向人大提交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职务,截止目前已依法免职27名陪审员。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