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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人民法院关于原告陈宝华与被告林瑜、林珠、陈信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2 17:16:04 打印 字号: | |

 

2018)闽0128民初3191

                  

林瑜(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01201****)、林珠(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01210****)、陈信振(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30507****:

原告陈宝华与被告林瑜、林珠、陈信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拟定于20181119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杨航光

联系电话:23109762

人民法院公告原文点击下方链接地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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