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部署“大干120天、打好七大攻坚战”工作以来,平潭法院党组积极提升政治站位,主动靠前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为平潭开放开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件基本情况:2015年12月3日,区医院将沿街店面租赁合同到期的45户承租户告上法庭,诉请解除租赁合同。在平潭法院、福州中院先后依法作出一审、二审在限期内腾退店面的生效判决后,2017年9月,区医院申请执行,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区医院同意延长承租户半年的店面腾退宽限期限,并于今年5月到期。此期间,经过法院敦促有11件案件当事人履行判决,但部分店面承租人仍继续占用店面。2018年11月21日,区医院申请法院恢复对34件案件的执行,要求强制腾退沿街店面。11月22日,区法院向承租户集中送达执行文书、开展政策宣读与释法析理,但有些承租户情绪激动,仍拒绝腾退店面,甚至上访信访。11月28日,在多部门的联动配合下,区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见证,成功腾退34户租赁期满店面,由于处理得当、措施坚决、预案到位、各部门强力配合,重拳制止非法行为,此系列案件仅用时7天得以顺利执结,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主要做法:
一、依靠党委,提升政治站位
坚持全面对接,保障发展。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大干120天,打好七大攻坚”的部署后,区法院党组立即响应,深入研析,充分结合法院各部门职能作用与“七大攻坚战”的司法需求,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制定出“四大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全面对接“七大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对涉及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民生工程等重要的审判和执行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注重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对涉及实验区开发建设的拒腾拒迁案件,成立快速攻坚组,由执行团队、行政生态团队统一执行,坚决打击在强制腾退、依法征迁工作中存在的抗拒执行现象,通过以点带面,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批的良好效应。
二、加强联动,形成执行合力
坚持迅速出动,提升攻坚实效。在部署此次强制腾退行动过程中,区法院始终坚持全盘谋划、全力保障的工作思路,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每天均听取执行进展汇报,跟踪督办,并对人员分工、责任分级及风险防范预案进行统筹安排,向执行团队与行政生态团队负责人下达军令状、限定10日内完成任务,举全院之力保障行动开展。
坚持府院联动,促进高效共振。加强与联动成员单位的事前沟通和全程协调,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制定预案,主动与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证处、区卫计局等部门单位对接联合开展店面限期腾退专项行动,确保依法执行、强制执行与规范执行、高效执行与阳光执行的同频同步。
三、组合出拳,体现法律权威
坚持以调促执,调和信访矛盾。在推动此次强制腾退过程中,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强制相辅”的工作原则,积极组织区医院与承租户双方调解、和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集中送达执行文书的过程中,向承租户宣读政策规定、释明法律条文,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司法威慑等方式迫使11户承租户主动履行腾退义务,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最佳统一。
坚持依法执行,亮出“执行利剑”。一是明确限期搬迁,要求承租人须在限定期限内主动腾退店面,明示逾期的法律责任;二是拟定强制惩戒,针对34户拒不履行腾退义务的承租人,区法院始终亮出“执行利剑”,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如不按期履行将坚决采取失信曝光、拘传、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三是集结警力出击,在执行期间,先后三次出动警力50人次,警车10余辆,形成强大的执行声势,以绝不让步的坚决态度向当事人划定了司法红线,阐明了司法立场,更捍卫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