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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8人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6-12 09:57:45 打印 字号: | |

201966日,平潭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某华、蔡某平等8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潭法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2017年,实验区在流水路项目、五埕路二期项目推进至港东村施工期间,被告人蔡某华、蔡某平等人利用其在当地的影响力,通过组织村民对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阻工,或者以使项目部无法施工相威胁等方式,向项目部、片区管理人员索要钱款、土方资源,强迫项目部购买砂石,从中获利。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以被告人蔡某华、蔡某泉为纠集者,以被告人蔡某平、蔡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分别结伙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行为,勒索钱款、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905360元,强迫交易数额人民币15750元。被告人蔡某泉、蔡某龙充当蔡某华、蔡某平等人“保护伞”。

平潭法院高度重视本案的审理工作,由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与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提前制定案件审理计划,细化庭审保障预案等,确保该案快审快判。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规范、有序进行。由于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庭审从早上9时一直持续至晚上11时。

庭审当天,平潭法院邀请了农村基层组织代表、媒体记者旁听庭审,让广大基层干部了解到黑恶势力特别是长期盘踞在农村的“村霸”等犯罪的社会危害、表现形式,提高农村基层工作人员知法守法敬法的自觉性,彰显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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