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充实执行警务力量,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名,具体职位、人数、条件等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执行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7月15日至2001年7月14日期间出生),03职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7月15日至2001年7月14日期间出生)。
(四)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03职位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各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以2019年7月15日为截止时间。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 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本院干警的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近姻亲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执行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八) 身体有纹身者,列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经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
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 7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
2.报名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509办公室(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东侧62号,联系电话:0591-24263918,0591-24390081。)
3.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背面应签名并备注报考职位代码),并同时递交《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辅警报名、政审表》(附件2,照片为电子版,表格须用A4纸电脑打印。)。
4.通过资格初审的,发给准考证。
(二)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
1.技能测试
01、02职位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速度、准确率等,测试采取看打形式,由计算机现场得出打字速度及准确率总评。03职位主要考察考生路面驾驶、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等车辆实际操作。
2.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
(1)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10米*4往返跑
(3)纵跳摸高
技能测试、体能测试设定及格线,技能测试以30字/分钟为及格线,体能测试及格线见附件3,01、02职位采取排位赋分制,即及格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成绩排名,第1名计100分,每低一个名次低2分,同名次的就高计算。未达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考试。体能测试成绩以以1000/800米跑占比50%,其他两个项目的分数各占比25%计算。03职位采取排位赋分制,第1名计100分,每低一个名次低5分,同名次的就高计算。
3.面试
(1)对象确定:01、02职位: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以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30%+体能测试×50%)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03职位: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以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考官评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自我认知能力、人际交往、应急应变方面的能力。
(三)体检
1. 01、02职位: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技能测试×30%+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20%)从高到低确定拟初步聘用人选参加体检。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03职位: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按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技能测试×80%+面试成绩×20%)从高到低确定拟初步聘用人选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四)考察
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1:1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者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应从报考该职位且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法院招录执行辅警等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18﹞330号),执行辅警的工资待遇参照区公安局辅警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3年内不得再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二)因辅警招考需要体能测试,且体检时应胸透检查,对孕妇及胎儿健康可能会有影响,建议孕妇报考前要慎重考虑。
(三)参加技能测试、面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缺一者不能参加。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弃权。
(四)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相关情况,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通讯畅通。
(五)报名不收报名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未被聘用的,材料不退回。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执行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