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试集中时间:
2019年8月8日(星期四)下午2:30
二、面试集中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东段62号,提交报名材料处)
三、参加面试人员:
(一)对象确定:01、02职位从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以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30%+体能测试×50%)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03职位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2的比例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四、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考官评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自我认知能力、人际交往、应急应变方面的能力。采用考官评分制,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技能测试×30%+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20%)从高到低确定拟初步聘用人选参加体检。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一者不能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区域,不许随意走动,并将电子设备关闭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场区域,禁止吸烟,注意爱护考场设施。
4.对代考或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取消考试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面试结束后,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6.面试考场周边停车位较少,考生要注意选择交通出行方式,以免耽误面试。
六、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