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闽0128民初2482号
李金峰(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51211****):
原告陈丽丽与李金峰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8民初24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裁定如下:本案按陈丽丽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45元,减半收取计122.5元,由陈丽丽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平潭县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承办法官:林我坚
联系电话:8617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