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闽0128民初4086号
福建省鸿贵润滑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10607****)、薛来贵(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710712****):
原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古元堂休闲健身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鸿贵润滑油有限公司、薛来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俩被告共同支付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止的租金30000元;依法判令俩被告向原告共同支付从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用12500元,房屋占有使用费用参照每月租金计算标准;本案一切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其他费用)均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承办法官:杨航光
联系电话:243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