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闽0128民初51号
李雄(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40121****)、林健雄(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780316****)、林发(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80108****):
本院受理原告郑梅与被告李雄、林健雄、林发、第三人韩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拟定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林建庆
联系电话:2436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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