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闽0128民初3436号
林文婵(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50328****):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路亚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文婵、丁达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8民初343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请求事项: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水泥款共计156930元以及自起诉之日起至付清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0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林建庆
联系电话:2436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