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平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刘香芸等7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现将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刘香芸、吴秀兰、陈道忠、陈虹、林梅芳、杨虹、李婷、陈欲钦、蒋秀莲、陈美琴、郑强、许洪虹、林宜斌、林建明、俞其惠、林青、程木仁、周芊芊、吴丽玲、高仁雄、林述英、林小云、黄淑云、张小青、高香玉、曾华东、陈明明、李元建、陈琳、薛理平、施友平、李金霖、王以光、施钦武、吴珠玲、杨熙佑、林美晶、何武旺、陈泉俤、黄小娟、念秀豪、林雄、翁萍、林钦、林锦、黄斌、黄忠、池娟丽、林金瑞、郑艳平、念栋、陈玄熹、林道宁、肖妹妹、蔡小花、蔡冬梅、林明、郑健、叶健挺、薛斌、陈桂英、许晶、陈霞、吴明花、林郁、郑振理、陈小钦、黄燕、俞兆宁、蔡炜。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
2019 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