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闽0128民初3264号
杨琳(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661025****):
原告杨世琴与被告杨琳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8民初32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杨世琴与杨琳离婚。案件受理费245元,减半收取计122.5元,由杨世琴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平潭县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林我坚
联系电话:23109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