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闽0128民初686号
林默进(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450607****):
原告福建省平潭县芦洋农场与被告林默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8民初6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予福建省平潭县芦洋农场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福建省平潭县芦洋农场负担。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平潭县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承办法官:林我坚
联系电话:8617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