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闽0128民初6081号
张篡金(公民身份号码:44058219810928****):
原告吴才成与被告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篡金、第三人吴淑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8民初60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吴才成撤诉。案件受理费27762元,减半收取计13881元,由吴才成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平潭县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卓维佳
联系电话:8617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