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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云”审判新路径:让距离不再是难题
  发布时间:2020-03-16 16:04:32 打印 字号: | |

  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杜绝病毒传播及交叉感染风险,各监管羁押场所均严控会见、提讯及解押出所等各项工作。面对在押被告人无法到庭参审、监管场所远程视频硬件不完备及速裁、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紧迫的三重挑战,平潭法院积极探索“云”审判新路径,运用即时通讯软件打通“最后一公里”,在全力配合监管场所共同做好监区内防疫工作的同时,严格依审限办案,让疫情阻隔产生的物理距离不再是办案难题。 

云审判 远程视频“隔空”对话

  2月28日上午,平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明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法官、公诉人及书记员均到庭参加庭审,而被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陈某明则通过即时通讯软件进行远程视频连线参加庭审。因该案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审理,平潭法院积极协调帮助律师于庭前前往看守所为被告人陈某明提供法律帮助,切实保障被告人陈某明的合法权益。

  审理过程中,法官、公诉人及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隔空”对话。整个庭审过程在法官的有效掌控及各方配合下,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进,充分拓宽了“云”审判的线上对话路径和功能,并实现无接触式的庭审管理。被告人陈某明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28日至7月1日间,被告人陈某明以每斤1元的价格多次收购林某响、吴某兴从项目工地上盗窃所得的钢材、井盖等赃物,共计5605斤,并以微信转账或现金方式向林某响支付人民币5605元收购赃物的款项。被告人陈某明明知是赃物还多次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战“疫”和正义两手抓,是法院助力度过疫情难关的决胜法宝。平潭法院将始终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有效把握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方法,通过“云”审判等方式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主业“两不误”,同时不断开拓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渠道,构筑遏制疫情传播的铁壁铜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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