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平潭法院举行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活动启动仪式,平潭人大、平潭政协、平潭法院签署了《关于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合作备忘录》。
平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华,县政协委员会副主席周训岚,全国人大代表薛玉凤,省人大代表周小云、林传仁,县政协委员余小燕、詹立新等全国、省、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平潭诚信促进会代表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选取涉民生、涉企业、涉公职人员、涉信访、涉房产(群体)等五类案件,与平潭人大、平潭政协共同选聘全国、省、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名,实行1名执行法官联系10名代表、委员的执行沟通模式,分5月、7月、9月三个阶段推送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监督、见证、参与执行工作,以“大阳光、大公开、大透明”的工作思路,在参与执行过程中针对23个重要节点进行监督,随案形成案件评议表和意见建议卡,从而实现“三公开两监督”。即做到执行节点公开、执行流程公开、执行结果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和当事人监督。
促进阳光执行、公开执行,共同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启动仪式上,全国人大代表薛玉凤、省人大代表周小云、省人大代表林传仁及部分县人大、县政协委员对今后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建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华、县政协委员会副主席周训岚分别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