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官,40万我全都收到了,现在准备把结案申请书送进去,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近日,平潭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因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而恢复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首次和解结欠的25万元本息到此次的40万元间发生了什么?法律维护合法权利从不会打折扣!让我们来一同看看自食其言而自食恶果的故事。
多年欠款终成诉
2011年3月,林某以投资工程需要资金为由向谢某借款20万元,两年后林某向谢某支付96000元作为借款期间的利息,并重新出具载明“借款金额20万元,利息2分”内容的欠条一张。谢某多次催讨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谢某与林某达成和解,共同确认六年结欠的本息为25万元。林某承诺在30个月内分期还完,并由案外人王某、吴某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随后,谢某向法院撤回案件执行,并申请解除对林某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
出尔反尔难逃脱
原以为纷争就此结束,怎料林某在首次支付2万元款项后便拒绝还款。无奈下谢某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后法院裁定查封并控制了林某名下车辆。同时,根据谢某提供的线索,法院查封了保证人王某名下的房产及船舶。
为尽快兑现谢某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在查封相关财产后,请求法警配合迅速前往现场张贴限期履行通知书、查封公告,给房产换锁后立刻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与此同时,在控制到林某车辆后启动评估程序,并于2020年3月成功拍卖。张贴查封公告后,王某火急火燎的找到林某商讨还款事宜,林某意识到这次自己终究是“躲”不过去了。
再次和解案了结
4月20日,林某联系到谢某后先是为自己未履行和解协议的行为道了歉,接着将20万现金交到谢某手中,希望能征得其原谅。看到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转变的林某,谢某对其此次积极履行债务、修复信用的行为表示认可,并就借款利息作出部分让步,最后确定借款本息为40万元。
收到剩余的14万元款项后,谢某于4月27日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书,请求法院予以结案,并解除对林某及保证人王某、吴某采取的全部强制措施。最终,一起和解又恢复的纠纷就此了结。
执行和解体现了法院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但有些被执行人在和解后不断拖延,甚至玩起了“人间蒸发”,致使合法债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也阻碍了执行和解追求的减缓冲突、节约成本、促进履行目标的实现。因和解撤回申请而终结执行的案件,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如期履行,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平潭法院将持续加大跟踪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一追到底,让拒不履约的被执行人品尝言而无信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