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闽0128民初6812号
协力(平潭)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567329****):
本院对原告寿宁县润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协力和兴房地产开发(平潭)有限公司、陈代茂、林谋木、魏若友、第三人协力(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寿宁县润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就(2019)闽0128民初681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上诉请求:撤销(2019)闽0128民初6812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依法予以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本院已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杨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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