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闽0128民初5645号
杨天伟(公民身份证号码:33262519721212****):
原告陈云彪与被告杨天伟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8民初56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陈云彪撤诉。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由陈云彪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平潭县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承办法官:郑洁虹
联系电话:2431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