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闽0128民初487号
林宗信(公民身份证号码:35012819531115****):
原告陈云花、何祖发与被告高仁建、丁莲娇、林宗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8民初4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高仁建、丁莲娇、林宗信名下价值976285元的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高仁建、丁莲娇、林宗信负担。本裁定利息开始执行。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平潭县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执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郑洁虹
联系电话:2431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