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闽0128民初4359号
昆山昊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94593****):
原告福建星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昆山昊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8民初43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福建星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302元,减半收取计151元,由福建星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平潭县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郑洁虹
联系电话:2431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