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闽0128民初4102号
高爱云(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620808XXXX):
原告平潭县城关百姓家具店与被告高爱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8民初4102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清单、证据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高爱云立即偿还原告家具款13900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高爱云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承办法官:郑群
联系电话:0591-2439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