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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人民法院关于原告林恩杰与被告林莲英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6 16:01:59 打印 字号: | |

2020)闽0128民初4339号

                   

林莲英(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710901****):

本院受理原告林恩杰与被告林莲英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8民初43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

承办法官:翁奇震   

联系电话:2310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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