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经平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五年任期于2021年1月5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连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郑连等8名人民陪审员于2021年1月5日任期届满,自2021年1月6日起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8名任期届满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郑连、陈美云、陈云、林颖楣、林明平、林津、施传强、吴诚珍。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
2021 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