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闽0128民初145号
福布施(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098442****):
原告姚朝南与被告福布施(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8民初1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姚朝南撤诉。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计500元,由姚朝南负担。限你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平潭县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林月琴
联系电话:243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