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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6-17 16:42:59 打印 字号: | |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进一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氛围,平潭法院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开展了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

  环境日宣传进公园

  上午,平潭法院联合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在万宝山公园摆摊设点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拉设横幅、发放折页、宣传单等方式,接受群众咨询,并向群众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介绍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等环保知识。

  环境日宣传进社区

  法院干警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社区群众,分发宣传资料,普及环保知识。社区居民王先生说:“我们平时对于垃圾分类的知识还不够,有些东西到底是有害还是无害都分不清楚,通过今天的环保宣传,我们对这些知识会更明了、清楚”。

  环境日宣传进校园

  下午,法院干警来到平潭澳前小学,为同学们开展一堂生动有趣的环保知识宣讲课。宣讲人员从垃圾分类作为切入点,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着重向同学们介绍了垃圾分类的含义、好处及如何分类。随后,还现场播放了世界环境日的由来及宣传短视频。同学们通过宣讲人的分享以及阅读宣传折页里的典型案例,学习到更多关于环境保护与法律的相关知识,同学们都深刻地认识到保护环境需要从自己做起抓起、从小事做起。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污染防治、垃圾分类、生态文明创建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下一步,平潭法院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司法宣传活动,为美丽岚岛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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