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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拟录用聘用制书记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4 17:03:47 打印 字号: | |

根据《福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2021年福建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等有关要求,魏超航等10位同志符合招聘职位的报名条件,经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185日至811日(五个工作日)

招聘法院政治部电话:0591-24263918

序号

单位名称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备注

1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021350102011049

魏超航


2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021350101002054

杨淋娜


3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021350102008029

施娇娇


4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021350102007058

林海玲


5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021350102003019

林妤婕


6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021350101003008

陈鸿鸿


7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021350101002056

林凡烜


8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021350101005010

翁莹莹


9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021350102007026

郑清清


10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021350101003030

何玮晴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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