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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人民法院关于原告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贤花追偿权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18:14:00 打印 字号: | |

2021)闽0128民初4390号

 

陈贤花(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20408****:

原告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贤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8民初43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负担。

特此公告

 

十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郑洁虹

联系电话:243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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