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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人民法院关于原告杨娟与被告高守杰离婚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17:20:48 打印 字号: | |

2021)闽0128民初3998号

                   

杨娟(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90406****)、高守杰(公民身份号码:35021819870117****):

原告杨娟与被告高守杰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8民初39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本案按杨娟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45元,减半收取计122.5元,由杨娟负责。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平潭县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承办法官:姚朝芬  

联系电话:2433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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