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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法院丨全省首例!法拍房“e拍即得”
  发布时间:2022-01-03 16:42:37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月3日,《平潭时报》头版报道我院“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全省首起成功成交案例,现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法拍房不难买。”通过“e拍即得”,2021年12月30日,市民洪女士从法官手中接过不动产权证,高兴地说道。这是全省首例通过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顺利拿到房产证的事例,更是平潭法院方便群众购买法拍房的生动诠释。


近日,洪女士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332万元的最高价竞得平潭法院公开拍卖的一套法拍房。本是喜得新居的好事,但随之而来的难题却让洪女士发愁不已。原来,按照相关规定,除了已缴纳的30万元保证金,她还需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付清302万元的尾款,否则就视为悔拍。

眼看距离截止时间所剩不多,洪女士因种种原因只凑到了100万元,其余款项仍没有着落。

“现在我们推行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你可向银行申请办理‘法拍贷’。”法院负责司法拍卖的工作人员及时为洪女士出了主意。



2021年11月25日,平潭法院协同实验区公安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平潭支行、税务局、福建银保监局平潭监管组,创新推行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在该机制下,买受人在竞得涉案房产后,可自主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办理“法拍贷”,银行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实际可贷款金额,并出具《贷款承诺函》,法院根据此函即可为买受人办理成交手续。2021年12月29日,中国农业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为洪女士出具了198万元的贷款承诺函,随后平潭法院向洪女士出具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打破了司法、行政与金融行业等之间的数据壁垒,解决群众在司法买卖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平潭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佘坚表示,此外,他们还在税费缴纳、办证过户等环节为市民提供相应的便利服务。

据了解,在传统的拍卖模式中,买受人除了缴纳自己的税费外,还需先行垫付卖方的税费,待所有流程走完后再向法院申请退还,前后至少需要30个工作日。而在“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下,法院直接与税务部门完成线上缴税对接,仅需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相关程序,不仅让群众在流程优化中得便利,在节约成本中得实惠,还保障了国家税收的及时入库。

此外,法院还开辟了与行政审批局之间的“信息直达”通道,在买受人缴清税款后,生成转移登记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云端平台发送至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将以往材料递转的“线下长跑”变为信息数据的“线上交互”,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办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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