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闽0128民初822号
陈良(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10718XXXX):
原告陈光绪与被告陈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128民初822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清单、证据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陈良偿还原告陈光绪借款本金4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23%从2021年8月27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陈良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和保全申请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林 霞
联系电话:2310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