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经平潭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五年任期于2022年3月2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任文莹等8名人民陪审员于2022年3月29日任期届满,自2022年3月30日起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8名任期届满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任文莹、李雄、林付腾、周青、俞美华、翁祖奇、薛清德、吴政言。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