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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人民法院关于原告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丁祖魁追偿权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6 16:42:01 打印 字号: | |

2021)闽0128民初4395号

丁祖魁(公民身份证号码:35012819801215****):

原告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丁祖魁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8民初43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平潭县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四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郑洁虹  

联系电话:243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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