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平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陈丽玉等36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现将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陈丽玉、林修发、倪瑞琴、韩峰、邓雪芹、林生、陈猷兴、郑辉琳、葛海龙、王小玲、王洪城、林亚运、高芳、高云、周婷、周明英、曾舒香、王淑媛、林瑾、林和、刘梅凤、薛来章、林秋琴、陈明雄、杨光清、林官鸣、杨雁冰、陈建翔、许桂荣、王佩琳、黎明杰、严冬、李加凤、魏强、吴礼财、林兵。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2 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