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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全区统一集约立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0 21:00:4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符合平潭地域实际、符合群众司法需求、符合审判规律特点的立案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高诉讼服务“一站式”便利度和“立审执”集成度,我院拟于2022年5月30日起在全区范围正式推行集约立案服务模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由实验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海坛、金井、君山、苏平四个人民法庭案件,实现城乡“一窗通办”。将执行立案移交至实验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实现执行集约一体化。

二、自由贸易区法庭继续为当事人提供自主立案服务,受理案件范围:诉讼主体、法律事实、诉讼标的物涉中国(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的一审商事案件(含投资、贸易等多类合同及侵权纠纷)、房地产案件、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不含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垄断纠纷)。

三、人民法庭将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做好接待群众、服务基层、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等司法便民工作。为方便个别行动不便或确有需求的当事人就近立案,由海坛、金井、君山、苏平四个人民法庭科学安排相对固定的时间为群众提供预约立案服务。各人民法庭预约电话:海坛人民法庭(24333117)、金井人民法庭(24463010)、君山人民法庭(24340151)、苏平人民法庭(24220029)。

四、其它未尽事宜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

感谢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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