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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西侧庭院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7:25:52 打印 字号: |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提升改造项目采用向社会公开召集建设单位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承建,具体要求和招标内容如下

一、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47042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3.如是委托人,应提交委托公司的证明函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4.具备土木工程施工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盖章)。

三、报名材料和报价材料的提交

1.报名期限: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日下午17:30(3个工作日)。

2.报名要求: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将资格要求全套材料交至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12楼1208室,并向经办人领取招标文件(预算审核报告等),同时由经办人介绍简要情况。(注:领取到的招标文件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3.报价期限和要求:报价文件需在2023年3月3日17:30前提交,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封存,投标人在封口处签名或加盖公章,经办人不接收未经封存的报价材料。本项目不组织各供应商到现场考察,需要到现场考察的,自行承担考察费用。

四、结果公示

各供应商的报名材料将由我院采购咨询小组在督察室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拆封并评选,最终结果请关注结果公告。

五、其他说明

工程将接受第三方对实际工程量进行审定,增加的工程量需提前申请和审批,未经审批的工程量增量不予结算。工程质保期3年,该工程将预留5%的质保金,经验收合格没有质量问题,1年后凭发票及申请支付尾款。各供应商需将质保金算入报价成本内。

六、项目经办

林谋钦,负责报名、报价材料的接收,招标文件领取,咨询、答疑等工作,联系电话:0591-86281035。

七、监督

欢迎投标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招标文件领取、结果公示等环节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4318429。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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