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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巡回审判点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3-05-16 10:31:45 打印 字号: | |

516日上午,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深化交流协作 构建平安海域”共建签约暨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在实验区法院举行。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周红岩,实验区党工委委员陈毅坤,实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忠明共同为巡回审判点揭牌。厦门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胜,福州法庭庭长蔡福军、立案庭副庭长林静,平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兴参加活动。平潭海事局局长刘必胜,平潭海警局局长洪炯雄,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副局长郭炯,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朝晖受邀出席。

揭牌仪式后,厦门海事法院与平潭法院共同签署《深化交流协作 构建平安海域共建协议》,并与受邀单位代表聚焦法治主题,开展交流座谈。

林忠明院长表示,厦门海事法院对涉海纠纷化解、海洋司法保护等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共建是以海为媒、促进“岛岛”相连的一次合作升级。一是紧扣“向海而兴、强国建设”的职能定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探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新路径。二是发扬“海阔天空、乘风破浪”的拼搏精神。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使命下,更好发挥平潭的战略定位优势、历史文化优势、产业结构优势,为无讼港口和平安海域建设提供平台支撑和制度保障。三是聚焦“海纳百川、与法同行”的发展目标。结合平潭新总规对海洋司法保护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向厦门海事法院等先进单位借智借力,为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周红岩书记表示,平潭地域优势突出,是两岸融合发展、改革先行先试的排头兵,平潭法院是海事法院长期以来合作发展的伙伴。厦门海事法院在平潭设立巡回审判点,并与平潭法院共建涉海纠纷协作调处机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的具体实践,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有益尝试。她指出,此次两院合作共建,内容覆盖诉前调解、立案管理、审务合作、联合调研、法治宣传、引入仲裁、互访互学等七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两地法院工作上的衔接协作、职能上的协调配合、业务上的互动交流。希望双方法院依托《共建协议》,加强协作配合、增进互动交流、做强诉源治理,共同促进涉海纠纷依法有序、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高质量、高颜值发展,加快“海上福建”建设和平安海域创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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