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平潭法院开展生态环境类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并邀请实验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等单位代表到场旁听。
平潭法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2起案件进行集中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共判处罚金10万元,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558132.03元。
此外,平潭法院干警还通过环保净滩、专题普法宣传等方式,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和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实践。
平潭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坚持依法打击破坏海岛资源类犯罪,筑牢海岛生态环境安全的司法屏障,有效发挥法律在保护海岛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方面的震慑作用,为“一岛两窗三区”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