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9名聘用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现场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及综合考察等环节,拟聘用翁铭昊、翁翔、林志伟、王炳宇、康诚征、肖龙雯、毛晓霞等7名同志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辅警,陈佳伟、郑巧燕等2名同志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录入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院督察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到2023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察室
监督电话:0591-86281230、0591-24318429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中路5号
邮政编号:350400
拟聘用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执行辅警 | 01 | 翁铭昊 | 男 |
翁 翔 | 男 | ||
林志伟 | 男 | ||
王炳宇 | 男 | ||
康诚征 | 男 | ||
肖龙雯 | 男 | ||
02 | 毛晓霞 | 女 | |
录入员 | 03 | 陈佳伟 | 男 |
04 | 郑巧燕 | 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