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国际禁毒日︱平潭法院“跨境购买‘昏睡水’案”入选福建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6-28 08:55:07 打印 字号: | |

6月26日,福建高院发布“福建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平潭法院“跨境购买‘昏睡水’案”成功入选。

案例

2020年至2022年,平潭某公司职员郑某某明知“昏睡水”(又名“神仙水”等)中含有国家管制药品成分,仍通过微信、QQ聊天软件先后五次向微信昵称为“QM路人”的人员从境外购买“昏睡水”,先后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转账方式向对方支付3480元。为逃避海关检查,“QM路人”每次都将“昏睡水”伪装成“HomeSkin头发精华液”,通过国际快递从马来西亚发往中国境内,收件人使用化名,上述快递均由郑某某实际领取。

经鉴定,其第五次购买的“昏睡水”样品中检出γ-羟基丁酸成分。2022年6月,郑某某利用购买的“昏睡水”实施猥亵作案1起。

法院判决

2023年3月平潭法院作出判决:郑某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

1“神仙水”是什么?为何危害大?

毒品分子推销“神仙水”时往往号称喝下去后有神仙一般飘飘然的感觉、乃至短时间昏睡等效果,之所以会有这种现象发生,是因为“神仙水”中主要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活性物质γ-羟基丁酸(GHB)。γ-羟基丁酸已被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不同于海洛因等第一代传统毒品和冰毒等第二代合成毒品,“神仙水”是对受管制的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而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类似毒品的危害,属于第三代毒品。

γ-羟基丁酸集无色无味、溶于酒水、易成瘾、短时间内昏睡、暂时性记忆丧失、见效快、代谢快等特点于一身,易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性侵等犯罪,社会危害性大。此外,γ-羟基丁酸安全剂量范围很小,安全剂量和致死剂量相差不大,过量使用甚至可能导致昏迷及死亡,与酒精并用还会加剧危险性。

2跨境购买“神仙水”?已涉嫌走私毒品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制贩γ-羟基丁酸打击力度、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和对伪装饮品等的打击,境内“神仙水”毒源得到进一步遏制。更多的人员转而更多通过互联网联系,加上国际快递运送、货品伪装等方式获取含有γ-羟基丁酸等成分的所谓 “神仙水”。主要利用互联网、快递行业的发展及漏洞,依托聊天软件、支付工具等互联网工具联络毒品交易、完成毒资支付,利用γ-羟基丁酸无色无味特点伪装成正常货品,利用国际快递完成毒品交付,手段隐蔽,监管和打击难度大。不管是出于贩卖获利、出于实施性侵等犯罪,还是出于成瘾吸食、出于不良网站引导好奇而购买等,都已经涉嫌构成走私毒品犯罪。

3如何辨别和远离“神仙水”

1、认清“神仙水”真面目

“神仙水”给人带来的“神仙”感觉,实质是通过γ-羟基丁酸这类管制精神药物的作用刺激大脑神经,使吸食者产生兴奋乃至幻觉,是虚无缥缈转瞬即逝的所谓“快乐”,留下的身体后遗症和精神损害却是现实的。

实践中,γ-羟基丁酸常见为无色无味液体,也有白色粉末、药片和胶囊等剂型,新型毒品还可能被定制成香烟、口香糖、眼药水等各种样式,大多以“吃”的形式摄入。

2、在娱乐场所要时时保持警惕

酒吧等娱乐场所是吸毒者、贩毒者以及有目的犯罪分子常出现的地方。在娱乐场所应时刻保持警惕,与信任的朋友相伴,不要过于相信所谓的“熟人”、“朋友”,不要喝已开封过的或者离开过视线的饮料,不要好奇接受陌生人的饮料、香烟、零食等,以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3、遇事要积极自救,勇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如果发现眩晕程度高、饮料颜色不正常等被下药的迹象,要通过灌水、手指刺激咽喉、舌根催吐等方式积极自救延缓昏迷时间到来,并及时向周围和外界求救。如果遭遇违法犯罪,要保存证据,及时报警,及时到医院检查减少药物对身体伤害,勇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责任编辑:管理员